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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书

发布时间:2018年7月13日 南宁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自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被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案由和诉讼请求:
  (写明控告的罪名和具体要求,例如,若是伤害案,案由则写:故意伤害;诉讼请求:一、要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要求赔偿损失×××元)
  事实和理由:
  (写明具体的时间、地点、经过、见证人等)
  证据和证据来源(如有证人,应当写明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  份

                    自诉人:×××(签字或者盖章)
                      ×年×月×日

说明

  刑事自诉书是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人所书写的状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条的规定,告诉才受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由当事人自诉。自诉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重婚等案件。
  书写刑事自诉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必须是刑事自诉范围内的案件,如果属于公诉案件,人民法院不能受理当事人的起诉。
  (2)原告的意思表述要清楚,要有明确的证据和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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