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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在同种商品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商标,是否构成犯罪?

发布时间:2017年8月24日 南宁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Tags: 侵犯知识产权,假冒注册商标罪

一、案情简介:行为人自行组装成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品

XX是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在中国注册的商标,有效期至2021年7月27日;三星公司[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是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在中国投资设立,并经特别授权负责其名下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管理和法律事务的公司。2013年11月,郭X升购买店主为“汪亮”、账号为play2011-1985的淘宝店铺,并改名为“三星数码专柜”,同孙X标、郭X锋从他人处批发假冒三星手机裸机及组件组装后在“三星数码专柜”网店,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正品行货名义进行公开销售。上述行为均未获三星公司授权许可。至2014年6月,共计销售假冒三星手机20000余部,非法经营额2 000余万元,非法获利200余万元。

2015年4月9日,公诉机关以郭X升、郭X锋、孙X标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

郭X升、孙X标、郭X锋辩称:网店销售量具有请人刷信誉的行为,真实交易量只有10000多部。

辩护人辩称:网店销售记录存在刷信誉的行为,真实销售数量应当在10000部至20000部之间,且三人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并取得三星公司的谅解,已通过家属进行积极退赔,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二、法院判决:行为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郭X升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0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八起至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止。罚金已缴纳30万元,剩余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被告人孙X标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经缴纳。)被告人郭X锋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经缴纳。)追缴被告人郭X升、郭X锋、孙X标的全部违法所得,上缴国库;泗洪县公安局扣押的涉案假冒手机147部、手机电池500块、手机皮套500个、耳机600条、贴标500个、手机后盖130个予以销毁。

宣判后,被告人郭X升、郭X锋、孙X标均未提起上诉,公诉机关亦未提出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三、律师说法:未经许可在同种商品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商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行为人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以正品行货名义销售自行组装的具有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且非法经营数额高达2 000余万元,违法所得数额200余万元。行为人未经授权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应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且非法经营数额高达2 000余万元,违法所得数额200余万元,属情节特别严重情形,应并处罚金。据此,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应对其依法定罪量刑。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处罚措施分为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两种情况,具体如下:属情节严重的为下列情形:第一,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第二,假冒注册商标两种以上,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属情节特别严重的为下列情形:第一,非法经营数额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十五万元以上。第二,假冒注册商标两种以上,非法经营数额十五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十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缓刑亦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暂缓量刑、缓量刑。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缓刑的适用对象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即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且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另外,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具有以下情形的不适用缓刑:第一,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第二,无悔罪表现的。第三,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

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其中,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属情节严重的并处或单处罚金,属情节特别严重的并处罚金。

行为人系多人共同犯罪的主犯,在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以正品行货名义销售自行组装的具有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且非法经营数额高达2 000余万元,违法所得数额200余万元。首先,行为人未经授权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应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其次,行为人非法经营数额高达2 000余万元,违法所得数额200余万元,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情节特别严重情形,应对其并处罚金,法定刑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再次,在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又因其认罪悔罪态度好,取得注册商标权利人的谅解,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无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故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综上,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应对其依法定罪量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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