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学习活动现场)
6月29日,广西奎路律师事务所的每周集体学习活动——刑辩大讲堂(第8期)如期举行。奎路所副主任欧敏担任本期刑辩大讲堂的主讲人,主要讲授了《刑事诉讼法》总则第七至第九章关于附带民事诉讼、期间、送达等方面的内容。
(图为集体讨论)
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较为常见,当受害人的人身权亦或财产权受到不法侵害时,受害人是应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还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作为被害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人,不同的诉讼策略,在赔偿的范围和数额方面也存在不同的结果。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在赔偿方面如何取得被害人谅解而争取法院的减少刑期均存在诸多实践操作的技巧。为此,在本次的集体学习活动中,主讲人欧敏副主任着重根据自身的执业经验,以自身亲办案件为例,给全所律师讲授了有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重难点知识。在学习过程中律师们讨论激烈,就争论问题及时查找法律依据,明确思路和问题的解决方式。
(主讲人欧敏副主任)
集体学习结束后,奎路所为在6月份过生日的吴晖副主任、黄华丽律师、实习律师陈舒宇三人准备了蛋糕礼物,并为他们送上生日祝福。
(奎路所为6月份过生日的律师送上祝福)
奎路所通过每周四的集体学习,不断提高专业刑辩所的业务水平,强化专业刑辩所的办案能力;通过集体过生日的方式关怀员工,不断增强律所的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