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法律追究,作案时竟冒用身患绝症的堂兄弟的名字,岂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盗窃摩托车时被群众当场抓获。经湖南省安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盗窃罪(咨询成都律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41岁的李某是湖南永兴县马田镇人。2011年6月4日11时许,李某因家庭经济困难决定盗窃摩托车,为逃避法律处罚,就冒用身患绝症的堂兄弟阿利的名字和王某携带铁锤、启子等作案工具从永兴坐车来到安仁县准备盗窃摩托车。在安仁县城沿河路,两人见一个正在建设的私房里面停放了几辆摩托车,王某便叫李某望风,他则套开其中一辆红色新大洲本田摩托车骑走。后两人转到另一工地,瞄上一台男式五羊本田万里行摩托车,当李某下车去撬车锁时,被工地上的工人发现而被现场抓获并扭送到公安局,王某则侥幸逃脱,警方正在全力追捕。经鉴定,被盗红色新大洲本田摩托车价值5168元。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伙同他人采取秘密手段盗窃摩托车,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于是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