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法官为我及时执行,没有你们的及时和努力,这钱我不知什么时候才得到。”这是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东江镇长排村民、头发花白的七旬老太韦美艳于3月5日下午,到法院领取执行款时对执行法官发自内心的肺腑之言。
2001年6月,长排村民覃建共因生意资金周转紧张与韦美艳借款10000元,立有借据,约定同年底还款,不收取利息。后因生意亏损,覃建共要求延长还款期限至2002年底。期限再次到期之时,覃建共即下广东打工,此后无音讯。韦美艳多次与其家联系无果,无耐于2004年5月向法院提起诉讼,经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判决确认,由覃建共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韦美艳借款 10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004年12月,韦美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覃建共长期外出打工,无联系电话,法院无法找到覃建共,致该案件长年未能执结。
2013年3月5日上午,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接到韦美艳称发现已回家的信息后,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迅速出警驶车前往东江镇长排村将覃建共逮住。经执行法官的耐心说服教育,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覃建共于当日一次性偿还韦美艳借款 10000元,申请执行人韦美艳放弃判决生效后利息。当日下午,覃建共已将款交至法院。拖欠 12年的债务,终于得到兑现,韦美艳老太感激万分,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